龙泉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、国家森林城市、浙江省生态市和浙江省园林城市,被誉为“中国生态第一市”。龙泉又以青瓷文化、宝剑文化、香菇文化闻名于世,是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。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位于龙泉市核心区域,始创于1996年,现已初具规模。2006年8月,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级为省级工业园区;2007年5月30日,挂牌为浙江龙泉工业园区;2010年,以省级工业园区为核心的产业集聚区被正式列入全省14个产业集聚区之一,简称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龙泉片区;2013年8月,与萧山携手共建省级山海协作产业示范园区,浙江龙泉—萧山山海协作产业园成为全省首批九个试点产业园之一。2015年12月,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整合设立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。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龙泉片区(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)总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,已开发建成大沙五金汽配科技园、芳野竹木制品园、松溪弄综合开发区块、炉田开发区块、浙商回归工程和青瓷宝剑园区,正在建设2.34平方公里低丘缓坡开发区块。现有入园企业237家,其中规上企业112家,(含亿元企业30家),国家高新技术企29家。截止2017年12月开发区实现规上工业产值91.83亿元,同比增长10.17 %。
经济开发区政策优惠,服务周到,激励措施空前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安商聚才的扶持政策,给予高层次人才“政府岗位津贴、人才专项奖励、人才项目资助、人才购房补贴、人才安家补贴”等各方面优惠;实行重点帮扶;市领导与大企业“一联一”联系,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难题;加快大企业培育,设立“市长特别奖”,鼓励大企业做大做强,对年产值、年实际缴纳税费首次分别超过相应档次的,分别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应金额的实物奖励,(对年产值首次达到2亿元以上,年实际缴纳税费1000万元以上实行梯级奖励)。鼓励“走出去”,企业到境外投资,设立生产加工企业、营销网络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(工业园)和研发中心,开展境外农、林、渔和矿业等合作开发,在取得境外营业执照和省商务厅颁发的境外经营许可证后,每设立一个境外企业并正常营业的(总部在龙泉),一次性奖励8万元;鼓励争先创优,开展“十强工业企业”、“十佳发展企业”、“十佳亩产贡献企业”、“优秀企业家”、“工业开发主体比学赶创奖”和“部门工业贡献奖”等评选活动。
港湾已筑,大势已成,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未来将立足浙江生态产业发展示范区、海西与长三角区域合作先行区、丽水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实践区的总体定位,遵循“立足当前、着眼长远、分步实施、梯次推进”的基本原则,重点发展“两主两新”(两主:五金汽配、农林产品精深加工;两新:文化创意、物流)四大产业,合力构筑“一心两翼十区”的空间布局,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产城融合生态“丽水一流经济开发区”。